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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腔喉罩气道导管

  • 注册证编号:沪械注准20202080442
  • 注册人名称:上海淞行实业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上海市虹口区粤秀路353号1号楼4层,(增)上海市虹口区粤秀路353号8号楼底层(成品仓库)
  • 管理类别:第二类
  • 型号规格:SGHZ 1.5,SGHZ 2.0,SGHZ 2.5,SGHZ 3.0,SGHZ 4.0,SGHZ 5.0
  • 备注:1.重复使用时,使用前应经患者知情同意;2.产品不可在核磁共振和CT影像检查过程中使用;3.原注册证编号:沪械注准20162660029。
  • 附件:产品技术要求
  • 其他内容: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无菌提供,有效期3年,重复使用不超过40次。
  • 审批部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批准日期:2020-09-15
  • 有效期至:2025-09-14
  • 变更情况:/

产品由罩囊、连接件、排液管、导气管、牙垫、导气管接头、充气管、指示气囊、放气阀和单向阀组成。罩囊、连接件、排液管、导气管、牙垫、充气管、指示气囊、放气阀采用硅橡胶制成,导气管接头采用聚砜制成,单向阀采用聚丙烯制成。

在医疗机构,该产品适用于对患者建立和控制气道,对禁食患者在常规或紧急麻醉过程中自发和正压通气,也可在患者已知或非预期气道困难时维持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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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产品(双腔喉罩气道导管)可能含有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具体详见说明书;
2.购买该产品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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